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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用《中华人補牆膏,民魚訊,共和國觀光证》的辖區内的台灣同胞前去香港,可以向大使馆、总领事馆申请一年内屡次、每次逗留不跨越14天的《香港進入允许》。
[B]1、申请所需质料 [/B]
一、填寫《来港遊览/過境申请表》
二、台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減肥按摩膏,印件(复印带照片的資料页)
三、6個月之内证件照1张(4cm×3cm,正面免冠頭像)
四、《在留卡》或《外國人登录证》原件及正背面复印件
阐明:
一、台灣同胞持《台灣住民交往大陸通行证》(简称“台胞证”)前去香港,不管其是不是有中國大陸收支境签注,其在香港逗留刻日為30天,可以避免辦《日本藥品推薦,香港進入允许》。
[B]2、受理及领证時候[/B]
[B]3、大使馆、总领事馆位置圖及交通[/B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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